公告日期:2023-04-11
证券代码:871433 证券简称:捷佳润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捷佳润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捷佳润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捷佳润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确切维护投资者特别是广大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良性关系,实现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的内在价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非公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股转系统治理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捷佳润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以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管理行为。
第三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平等对待全体投资者,保障所有投资者享有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公司应当在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中,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避免过度宣传可能给投资者决策造成误导。
公司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的,应当立即通过规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公告,并采取其他必要措施。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和原则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是:
(一)建立形成与投资者双向沟通渠道和有效机制,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熟悉,并获得认同与支持。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投资服务理念。
(四)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
(五)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不断完善公司治理。
第五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投资者机会均等原则。公司公平对待公司的所有股东及潜在投资者,避免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
(二)诚实守信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客观、真实和准确,避免过度宣传和误导;
(三)高效低耗原则。选择投资者关系工作方式时,公司充分考虑提高沟通效率,降低沟通成本;
(四)互动沟通原则。公司主动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实现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双向沟通,形成良性互动。充分披露信息原则。除强制的信息披露以外,公司可主动披露投资者关心的其他相关信息;
(五)充分披露信息原则。除强制的信息披露以外,公司可主动披露投资者
关心的其他相关信息;
(六)合规披露信息原则。公司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对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定,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在开展投资者关系工作时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其他内部信息的保密,一旦出现泄密的情形,公司按有关规定及时予以披露。
(七)保密原则。公司相关人员应当依法保守公司秘密,不得擅自对外披露、透露非公开信息。
第六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时应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内部信息的保密,避免和防止由此引发泄密及导致相关的内幕交易。
第三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和方式
第七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中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公司的发展战略,包括公司的发展方向、发展规划、竞争战略和经营 方针等;
(二)法定信息披露及其说明,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
(三)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经营管理信息,包括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 况、新产品或新技术的研究开发、经营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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