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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04-26 23:49:36 股吧网页版
东方视野:关于补充确认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4-26


公告编号:2021-016

证券代码:871435 证券简称:东方视野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河北东方视野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确认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2019 年 4 月 15 日,仇彩君与杨帆、张杰、河北东方视野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签订《借款合同》,约定杨帆向仇彩君借款 200 万元,借款期限为 6 个月,借款利率 2%/月,按月付息,到期一次性归还本金,杨帆违约的,应承担债权人向其追索借款本息而产生的全部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等所有相关费用,张杰、河北东方视野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对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本金金额占公司 2018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7.55%,占公司 2019 年经审计
净资产的 7.22%。
(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
确认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自然人适用

公告编号:2021-016

被担保人姓名:杨帆

住所:石家庄市裕华区

是否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否

被担保人是否提供反担保:否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2019 年 4 月 15 日,仇彩君与杨帆、张杰、河北东方视野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签订《借款合同》,约定杨帆向仇彩君借款 200 万元,借款期限为 6 个月,借款利率 2%/月,按月付息,到期一次性归还本金,杨帆违约的,应承担债权人向其追索借款本息而产生的全部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等所有相关费用,张杰、河北东方视野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对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提供连带保证担保。四、董事会意见
(一)担保原因

公司员工杨帆自 2016 年 6 月 6 日在东方视野入职以来,工作勤勉尽责,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补充审议通过此次担保事项。
(二)担保事项的利益与风险

本次所担保的借款到期后,因债务人杨帆不能按期还款,债权人仇彩君作为
原告已于 2020 年 12 月提起诉讼,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8 日披露的《涉
及诉讼公告(补发)》(公告编号:2021-004)。

根据法院出具的调解书:一、杨帆于 2021 年 4 月 10 日前支付原告借款
本金 2 万元,于 2021 年 5 月 10 日前支付原告借款本金 2 万元,于 2021 年
6 月 10 日前支付原告借款本金 2 万元,于 2021 年 7 月 10 日前支付原告借
款本金 10 万元,于 2021 年 8 月 10 日前支付原告借款本金 20 万元,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前支付原告剩余借款本金 213.1944 万元及诉讼费 13368
元、保全费 5000 元、保单保函费 300 元、律师费 120000 元。

二、杨帆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偿还原告利息(利息以本金 2491944
万 元为基数自 2020 年 11 月 21 日起算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
一年期 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至本金偿还完毕之日止,期间本金数减少的

公告编号:2021-016

计算基数相应减少。)

三、张杰、河北东方视野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一项、第二项确 定的还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杨帆、张杰、河北东方视野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对以上还款有任 意
一期未按约定履行,原告有权就全部剩余本金利息及其他债务申请强制执行。
公司存在可能因债务人无法清偿债务而承担担保责任的风险。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担保已产生诉讼纠纷,为公司带来了法律风险,如债务人不能履行偿还义务,公司需要承担担保责任,将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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