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4-26
公告编号:2021-018
证券代码:871435 证券简称:东方视野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河北东方视野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补充确认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9 年 5 月 4 日公司与自然人赵梅珍签署 2 份借款合同,共计从赵梅珍处
借款 800 万元,张杰、李炜炜、李春霞、杨帆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借款合同制定的收款账户为李春霞个人账户,由赵梅珍将借款转入李春霞个人账户。
由关联方提供连带保证责任并以公司名义对外所借款项进入公司财务负责人账户,构成关联交易。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1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李春霞
住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
关联关系:公司财务负责人
2. 自然人
姓名:张杰
公告编号:2021-018
住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
关联关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3.自然人
姓名:李炜炜
住所:河北省石家庄市赵县范庄镇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程俊芳之女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此次由关联方无偿提供担保;从债权人处所借款项进入财务负责人账户,公司与财务负责人之间未约定定价情况。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2019 年 5 月 4 日公司与自然人赵梅珍签署 2 份借款合同,共计从赵梅珍处
借款 800 万元,张杰、李炜炜、李春霞、杨帆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借款合同指定的收款账户为李春霞个人账户,由赵梅珍将借款转入李春霞个人账户,款项进入李春霞账户后均对外转出,不存在由李春霞个人账户进入公司账户的情况。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孵化未来新影视剧项目,由关联方提供连带保证责任并以公司名义对外所借款项进入公司财务负责人个人账户,构成关联交易。
2019 年 5 月 4 日,公司作为债务人与自然人赵梅珍共签署 2 份借款合同,
共计从赵梅珍处借款 800 万元,张杰、李炜炜、李春霞、杨帆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借款合同制定的收款账户为李春霞个人账户,由赵梅珍将借款转入李春霞个人账户。
后因债务无法按期清偿,债权人作为原告以公司及担保人为被告,提起诉讼,
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9 日披露的《涉及诉讼公告(补发)》(公告编号:
2020-047)及于 2021 年 3 月 2 日披露的《涉及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公告编号:2021-018
2021-003)。
根据灵寿县人民法院在 2021 年 2 月 25 日作出的《民事判决书》,公司需
承担以下支付义务:
一、被告河北东方视野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 10 日内
偿还原告赵梅珍本金 800 万元及利息(利息以 800 万元为基数,自 2019 年 5
月 14 日起至 2019 年 8 月 19 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计
算,自 2019 年 8 月 20 日起至偿还完毕,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
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算)。被告张杰、杨帆、李春霞、李炜炜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二、被告张杰、杨帆、李春霞、李炜炜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后,有权向被告河北东方视野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追偿。
因无法按期还款引起诉讼,给公司带来了法律风险,且因公司需承担支付义务,将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河北东方视野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河北东方视野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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