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5-11
公告编号:2021-021
证券代码:871435 证券简称:东方视野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河北东方视野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
收到日期:2021 年 5 月 11 日
生效日期:2021 年 5 月 6 日
作出主体:其他石家庄市裕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措施类别:行政处罚(罚款及滞纳金)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河北东方视野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石家庄市裕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 2020 年 11 月 10 日向公司下达了
《行政处罚决定书》【石裕人社劳监字(2020)第 YA003 号】文书,公司逾期未履行。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
石家庄市裕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 2020 年 11 月 10 日向公司下达了
《行政处罚决定书》【石裕人社劳监罚字(2020)第 YA003 号】文书。因公司逾
公告编号:2021-021
期未履行。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现责令单位在收到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履行下列义务。
1、执行《行政处罚决定书》【石裕人社劳监罚字(2020)第 YA003 号】文书,缴纳罚款贰万元整(20000.00 元)。
2、缴纳滞纳金贰万元整(20000.00 元)。
逾期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强制执行或申请裕华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行政处罚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司将面临缴纳罚款及滞纳金的财务支出,会影响公司当期损益,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将尽快筹集资金缴纳罚款。
五、备查文件目录
石裕人社强执催字〔2021〕第 1003 号《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
河北东方视野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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