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6-24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河北东方视野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可能被终止挂牌的风险提
示性公告
西部证券作为河北东方视野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否
序号 风险事项类别 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1 未在规定期限披露定期报告存在被终止挂牌风险 是
(二) 风险事项情况
公司未能在 2021 年 4 月 30 日之前披露《2020 年年度报告》,截止本风险
提示公告出具之日,公司尚未披露《2020 年年度报告》。
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16 日发布《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挂牌的风险提示
性进展公告》,根据该公告披露,公司尚未聘请审计机构,未完成《2020 年年
度报告》的编制。如公司未能在 2021 年 6 月 30 日之前披露《2020 年年度报
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 十六条的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将终止其股票挂牌。二、 风险事项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披露了《2020 年年度报告预计无法按期披露的
提示性公告》(2021-010)、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披露了《因不能按期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股票强制停牌的公告》(2021-020)、于 2021 年 6 月 1 日披露了《关
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挂牌的风险提示性公告》(2021-025)、于 2021 年 6 月
16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挂牌的风险提示性进展公告》(2021- 030)。
主办券商已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披露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北
东方视野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三、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存在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采
取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的风险;若公司在 2021 年 6 月 30 日之前仍无法披
露 2020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本法规定报 送有关报告或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五十万元 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 告,并处以二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挂牌公司未按期披露 2020 年 年度报告,挂牌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存在被行政处罚的风险。
四、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将持续关注公司定期报告披露进度,及时提示公司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并将及时披露相关风险提示。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西部证券作为东方视野的主办券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东方视野联系人:张杰
联系电话:0311-85612301
电子邮箱:214311079@qq.com
主办券商联系人:田弟元
电子邮箱:tiantian2014cyu@126.com
五、 备查文件目录
无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6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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