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1-28
证券代码:871435 证券简称:东方视野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河北东方视野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纪律处分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纪律处分决定书
收到日期:2022 年 1 月 28 日
生效日期:2022 年 1 月 24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纪律处分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河北东方视野文化传播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张杰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李春霞 董监高 公司财务负责人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一、资金占用
二、违规对外担保
三、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信息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一、资金占用
2018 年 10 月 17 日、2019 年 1 月 7 日和 2019 年 1 月 8 日,东
方视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张杰以公司名义从自然人仇彩君处借款,款项未经公司账户直接进入张杰个人账户,金额
分别为 5,000,000 元、6,000,000 元和 4,000,000 元;2019 年 3 月
26 日,张杰以公司名义从自然人崔国联处借款,款项未经公司账户
直接进入张杰个人账户,金额为 6,000,000 元;2019 年 5 月 14 日,
张杰以公司名义从自然人赵梅珍处借款,款项进入公司财务负责人李春霞个人账户后,由李春霞将 800,000 元资金转到张杰个人账户。
上述行为构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资金占用,且公
司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分别于 2021 年 4 月、6 月进行了补充
披露。
二、违规对外担保
2019 年 4 月 15 日,仇彩君与杨帆等主体签订《借款合同》,约
定仇彩君向杨帆提供借款 2,000,000 元,东方视野、张杰为杨帆在该借款合同项下的债务向仇彩君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担保事项发生时,公司未及时审议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于 2021 年 4 月进行补充审议和披露。
三、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信息
2020 年 12 月 18 日,因公司未能按时还款,仇彩君向河北省石
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法院判令公司还本付息,涉案
金额为 17,737,778 元。东方视野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收到应诉通知
书,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于 2021 年 4 月补充披露。
挂牌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 1.4 条、第 1.5 条、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规则》,2020 年 1 月 3 日发布)第九十六条、《公司治理规则》 (2021
年 7 月 30 日发布)第九十六条、《公司治理规则》(2021 年 11 月 12
日发布)第九十三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
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 2017 年 12 月 22 日发布)第
三十二条、第四十八条、《信息披露规则》(2020 年 1 月 3 日发布)
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七条、第五十七条的规定。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张杰违规占用公司资金,违反了《业务规则》第 4.1.4 条、《公司治理规则》(2020
年 1 月 3 日发布)第七十三条、《公司治理规则》(2021 年 7 月 30 日
发布)第七十三条、《公司治理规则》(2021 年 11 月 12 日发布)第
七十二条的规定,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公司违规对外担保、未及时披露资金占用、重大诉讼信息负有责任,违反了《业务规则》
第 1.4 条、第 1.5 条、《信息披露规则》(2020 年 1 月 3 日发布)第
三条的规定。
公司财务负责人李春霞在不了解真实情况的前提下,在张杰以公司名义向自然人崔国联、赵梅珍借款的相关协议中签字, 且按照张杰指示接受赵梅珍提供的借款并转让资金,未能做到勤勉尽责,违反
了《业务规则》第 1.4 条、第 1.5 条、《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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