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9-10
河北东方视野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成立参股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河北东方视野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视野”或“公司”),拟与环娱动力(北京)国际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北京俩公羊电影发行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北京合和阳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参股公司”)。
参股公司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广渠路 3 号竞园中心 19-203,参股公司注
册资本为人民币 5,000,000.00 元。其中本公司持股 30%;环娱动力(北京)国际广告传媒有限公司持股 55%;北京俩公羊电影发行有限公司持股 15%。
参股公司名称、注册地址具体以工商行政主管机构核定为准。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挂牌公司并购重组业务问答(一)》的规定“挂牌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增资、新设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挂牌公司新设参股公司或向参股公司子公司增资,若达到《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的标准,则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30%以上。
根据 2018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显示,公司 2018 年资产总额为
113,673,055.17 元。本次对外投资参股公司购买资产为 1,500,000.00 元,占比1.32%。不符合以上标准条件,且公司最近 12 个月不存在其他对外投资设立参股公司的情况,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7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成立参股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5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回避表决结果: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设立参股公司须报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
(六)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七)投资对象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
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
业务。
(八)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
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投资协议其他主体的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五里桥二街 2 号院 10 号楼 15 层 1509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五里桥二街 2 号院 10 号楼 15 层 1509
企业类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潘志永
实际控制人:王阳
主营业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版权贸易;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 值在 1.5 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技术推广服务;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市场调查;企业管理咨询。(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1250.00 万元
2.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北京俩公羊电影发行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光明西街 1 号 14 号楼 306 室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光明西街 1 号 14 号楼 306 室
企业类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锋
实际控制人:王锋
主营业务:电影发行;广播电视节目……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