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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07-26 00:00:00 股吧网页版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与浙江恒天凡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07-26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与浙江恒天凡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解除

持续督导协议公告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投证券”或“本公

司”)与浙江恒天凡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天凡腾”)于2015年12月签订了《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书》,经中投

证券推荐,恒天凡腾于2017年6月1日获准在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挂牌,并纳入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证券简称:恒天凡腾,证券代码:871440。

恒天凡腾自挂牌以来,在主办券商中投证券的持续督导下,进一步加强了公司治理的规范性,依据《公司法》及有关非上市公众公司章程必备条款的规定制定了公司章程并加以披露,并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重大事项的内部决策程序。恒天凡腾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以及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等制度。恒天凡腾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实行人员、资产、财务分开,各自独立核算、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

恒天凡腾设有董事会秘书,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管理事务。自挂牌至今,恒天凡腾信息披露事项均依据公司章程履行内部程序,经中投证券对信息披露文件审查后披露。恒天凡腾能够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的规定及时披露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以及与挂牌公司相关的其他重要信息。恒天凡腾对中投证券的持续督导工作给予了密切配合,采纳了中投证券提出的整改意见,能够及时支付持续督导费用。

中投证券在担任恒天凡腾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过程中,遵循勤勉尽责的原则,对恒天凡腾挂牌后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审慎核查,协助恒天凡腾依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规定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规定办理信息披露等事宜,勤勉尽责、诚实守信地对恒天凡腾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现由于恒天凡腾战略发展的需要,经与中投证券协商一致,双方同意解除持续督导协议。

中投证券声明:本公司在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期间未勤勉尽责的,相应的持续督导责任不因解除持续督导协议而免除。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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