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23
珠海华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经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〇二四年四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3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 4
第三章股份...... 4
第一节股份发行 ...... 4
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 ...... 7
第三节股份转让 ...... 8
第四章股东和股东大会 ...... 10
第一节股东......10
第二节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13
第三节股东大会的召集 ...... 16
第四节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 18
第五节股东大会的召开 ...... 20
第六节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24
第五章董事会......28
第一节董事......28
第二节董事会 ...... 33
第六章 公司党组织 ...... 39
第七章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42
第八章监事会......45
第一节监事......45
第二节监事会 ...... 46
第九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48
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 ...... 48
第二节内部审计 ...... 50
第三节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 50
第十章通知...... 51
第十一章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52
第一节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 52
第二节解散和清算 ...... 53
第十二章投资者关系管理 ...... 56
第十三章修改章程 ...... 59
第十四章附则......6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珠海华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
司。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
第三条 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
责任。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珠海华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
ZHU HAI HIGRAND Science and Technology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华冠路 1 号。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500 万元。
第七条 公司的经营期限:长期。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
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
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第十一条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
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和财务负责人等以及由公司董事会确定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建立现代公司制度,依靠科技进步、
自主创新,开发高技术电子产品,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使全体股东获得合理的收益和回报。
第十四条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
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在经营范围内从事活动。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须经许可经营的项目,应当向有关许可部门申请后,凭许可审批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经营。公司的经营范围应当按规定在珠海市商事主体登记许可及信用公示平台予以公示。
第三章股份
第一节股份发行
第十五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
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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