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7-23
公告编号:2024-033
证券代码:871447 证券简称:华冠科技 主办券商:华金证券
珠海华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再审被申请人一(一审被告)
(二)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4 年 7 月 19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4 年 7 月 17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2024 年 7 月 19 日,公司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来的《民事申请再审
案件应诉通知书》((2024)粤民申 9272 号):
彭雄军(一审第三人)不服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粤 0402
民初 1876 号民事裁定,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广东省高级人民法 院已立案审查。
注:诉讼受理日期无法准确获知,前述时间为广东省高级人员法院出具应 诉通知书的时间。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再审申请人(一审第三人)
姓名或名称:彭雄军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公告编号:2024-033
2、 再审被申请人一(一审被告)
姓名或名称:珠海华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曹海霞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
3、 再审被申请人二(一审原告)
姓名或名称:珠海市第一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焕基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2007 年,公司与珠海市第一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就华冠科技工业园二
号宿舍、三号厂房施工建设事宜签订《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双方约定, 公司将华冠科技工业园桩基础、土建、消防、给排水及电气安装工程承包给珠 海市第一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建设施工。承包范围:根据二号宿舍、三号厂 房招标图纸的项目和工程量包工包料包干总承包(不包括设备安装等在内和桩
基础、外墙、涂料等)。公司于 2014 年 6 月 16 日收到广东省珠海市香州区人
民法院关于珠海市第一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起诉公司的(2014)珠香法民三 初字第 807 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的资料,珠海市第一建筑安装工程有 限公司就华冠工业园二号宿舍、三号厂房的建设事宜对公司提出诉讼。具体详 见公司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www.neeq.com.cn)披露的《珠海华冠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24)、《珠海华冠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04)、《珠海华冠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涉及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珠海华冠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涉及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39)、《珠海华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 大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珠海华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 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和《珠海华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 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再审申请人(一审第三人)彭雄军于 2024 年 6 月 3 日向广东省高级人民
公告编号:2024-033
法院提交《民事再审申请书》,请求如下:
一、判令撤销(2022)粤 04 民终 5819 号《民事判决书》,撤销(2021)
粤 0402 民初 1876《民事判决书》第四、五判项;
二、判决变更(2021)粤 0402 民初 1876 号《民事判决书》的第四判项,
即再审被申请人珠海华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
日内赔偿再审申请人彭雄军 3 号厂房的停工各项损失共计 4550387.64 元及利
息【以 4550387.64 元为基数,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同 期全国银行间同行业拆借中心……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