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10-31
公告编号:2022-059
证券代码:871450 证券简称:ST 乐美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乐美电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挂牌的风险提示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公司目前存在的风险提示
审计机构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0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于 2021年 6月30日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亚字A审字
(2021)1467号)。根据《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的规定,挂牌公司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均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全国股转公司将终止其股票挂牌。
2021年6月30日,公司披露了会计师《关于乐美电商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的专项说明》、《乐美电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非标准意见的专项说明》及《乐美电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非标准意见的专项说明》。
2021年8月1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乐美电商股份有限公司及胡信和、张国华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1】4号)(公告编号2021-029),2021年10月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272021003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号:证监调查字0272021030号)(公告编号2021-046),立案调查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规违法。
2022年5月1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2】1号)(公告编号2022-026),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因公司涉嫌违法违规对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2022年8月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2】16号)(公告编号2022-048),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规对公司作出行政监管措施。
二、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挂牌的时间、影响因素
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注意以下风险: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存在“未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情形,公司股票存在可能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三、公司拟采取的措施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已于2022年6月16日披露(公告编号:2022—031),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于2022年6月6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2】1号)中关于复议和诉讼的相关程序要求,向南宁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022年7月28日,收到案号为(2022)桂7102行初194号受理通知书,2022年9月6日南宁铁路运输法院进行了开庭审理,于2022年10月9日公司收到南宁铁路运输人民法院在 2022年9月30日作出的(2022)桂7102行初194号行政判决书,作出驳回原告乐美电商股份有限公司、胡信和的诉讼请求的判决结果。案件受理费50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乐美公司、胡信和负担。公司于2022年10月9日提起上诉,上诉至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请求:1、依法撤销南宁铁路运输法院(2022)桂7102行初194号行政判决。2、请求依法确认被上诉人于2022年5月11日作出(2022)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违法并依法予以撤销。3、依法判令被上诉人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四、公司与主办券商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时显芸
联系电话:0771-3801282
主办券商联系人:罗光义
联系电话:18610202736
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乐美电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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