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2
证券代码:871451 证券简称:华芯微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苏州华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零二五年五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1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1
第三章股份......2
第一节股份发行......2
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4
第三节股份转让......5
第四章股东和股东大会......5
第一节股东......5
第二节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8
第三节股东大会的召集......11
第四节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2
第五节股东大会的召开......13
第六节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5
第五章董事会......20
第一节董事......20
第二节董事会......22
第三节董事会专门委员会......25
第六章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6
第七章监事会......28
第一节监事......28
第二节监事会......28
第八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0
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30
第二节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31
第九章通知和公告......31
第一节通知......31
第二节公告......32
第十章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32
第一节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32
第二节解散和清算......33
第十一章修改章程......35
第十二章投资者关系管理......35
第十三章附则......3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苏州华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治理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苏州华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大同路 5 号 6 号楼。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500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股东以其所持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
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
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公司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遵循以下争议解决的规则:公司、股
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发生涉及本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证券期货纠纷专业调解机构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如选择仲裁的,应当向苏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总工程师、市场
总监和公司股东大会确定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为用户提供优质的产品与一流的服务;为员工提供优越的工作环
境和优厚的待遇;为股东创造高额的财富和丰厚的投资回报;为我国及世界微电子技术的发展做出杰出的贡献。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
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半导体器件专用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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