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4
公告编号:2025-024
证券代码:871451 证券简称:华芯微 主办证券:东吴证券
苏州华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苏州华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2 日召开(以下简称“本次董事会”、“董事会”)。作为公司
的独立董事,根据《苏州华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苏州华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第五届董事会期满换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名及审议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政策的相关要求,能够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提名钱正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相关董事候选人钱正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市场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提名袁翔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相关董事候选人袁翔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市场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公告编号:2025-024
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关于<提名李雨情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相关董事候选人李雨情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市场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关于<提名苏琪皓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相关董事候选人苏琪皓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市场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关于<提名石寅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相关董事候选人石寅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市场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具有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的独立性。
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关于<提名陈和平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相关董事候选人陈和平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市场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联合惩
公告编号:2025-024
戒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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