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4
证券代码:871451 证券简称:华芯微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苏州华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及《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实施相关过渡安排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1、根据《公司法》共性调整如下:
(1)所有“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
(2)因为取消监事会,所以修改及删除了涉及“监事”“监事会”相关表述;
2、无实质性修订条款主要包括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标点符号和部分不涉及实质内容变化的文字表述的调整,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广,不进行逐条列示。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苏州华芯微电子股份有 第一条 为维护苏州华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上市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法》”)、《非上市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下简称“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治 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理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 下简称《治理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
程。 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
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由苏州市华芯微电子有限公司
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江苏
省苏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取得股份有限
公司的注册登记,依法取得股份有限公
司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05007244068662,目前公司的登记
机关为苏州市行政审批局。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
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
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
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 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 可以起诉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 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 以起诉股东、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
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公司及股东、董事、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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