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3
公告编号: 2025-039
证券代码:871451 证券简称:华芯微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苏州华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苏州华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于 2025 年 7 月 21 日召开(以下简称“本次董事会”、“董事会”)。作为公
司的独立董事,根据《苏州华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苏州华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选举钱正为公司董事长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选举钱正为公司董事长的议案》的具体内容,我们认为:本议案的提议程序、决策程序及表决过程合规、合法,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政策的相关要求。
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聘任袁翔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聘任袁翔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的具体内容,我们认为:本议案的提议程序、决策程序及表决过程合规、合法,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政策的相关要求。
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聘任陈艳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聘任陈艳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的具体内容,我们认为:本议案的提议程序、决策程序及表决过程合规、合法,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政策的相关要求。
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聘任陈艳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告编号: 2025-039
经审阅《关于聘任陈艳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的具体内容,我们认为:本议案的提议程序、决策程序及表决过程合规、合法,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政策的相关要求。
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聘任刘若云为公司市场部总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聘任刘若云为公司市场部总监的议案》的具体内容,我们认为:本议案的提议程序、决策程序及表决过程合规、合法,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政策的相关要求。
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聘任江猛为公司总工程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聘任江猛为公司总工程师的议案》的具体内容,我们认为:本议案的提议程序、决策程序及表决过程合规、合法,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政策的相关要求。
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换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换届的议案》的具体内容,我们认为:本议案的提议程序、决策程序及表决过程合规、合法,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的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政策的相关要求。
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苏州华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和平、石寅、苏晓凌
2025 年 7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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