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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10 20:01:40 股吧网页版
南通龙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次反馈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11-10

关于南通龙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挂
牌申请文件的第二次反馈意见
南通龙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并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现对由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推荐的南通龙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的申请文件提出第二次反馈意见:

1、关于龙翔合伙。控股股东杨彦青直接持有公司 41.0237%
的股份,南通龙翔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龙翔合伙”)直接持有公司 4.6531%的股份;杨彦青之父杨连飞为龙翔合伙的第一大合伙人,持有 49.10%的出资份额,漆后建为龙翔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公转书“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部分将龙翔合伙视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法律意见书计算的杨彦青、杨连飞直接、间接控制公司股份比例为 45.6768%。请公司结合《合伙企业法》有关规定、龙翔合伙合伙协议有关约定等补充说明龙翔合伙实际控制人的认定情况,并结合相关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承诺情况说明关于龙翔合伙持有股份限售安排的合理性。请主办券商及律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2、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公司前次申报的报
告期为 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 1-9 月,控股股东为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朱双全和朱顺全。请公司结合以下事项补充说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对公司治理、合法规范经营、持续经营能力产生的影响:(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的原因;(2)实际控制人经营公司的持续性、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前后公司业务的发展方向、业务具体内容的变化;(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前后客户的变化情况;(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前后公司收入、利润变化情况。请主办券商核查并发表意见。

3、关于营业收入及毛利率波动。第一次反馈意见回复显示,“2018 年,政府加大了对化工行业的调控,整改、关闭了一批不在化工园区、污染严重的化工企业,对行业的供给端一度造成较大的影响,同类型产品紧缺,供不应求,产品价格大幅上涨。2020 年,随着本轮调控基本结束,行业恢复正常供需状态,产品价格回落,整个化工行业市场恢复至调控前状态。”请公司结合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公司同类产品价格、营业收入以及毛利率波动的情况,说明外部环境对公司提价的影响是否为行业普遍趋势,公司产品价格的变动以及相应的营收、毛利率的波动情况、波动原因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差异以及差异形成的原因分析。

请主办券商及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请你们在 5 个工作日内对上述反馈意见逐项落实,并通
过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业务支持平台上传反馈意见回复材料全套电子版(含签字盖章扫描页)。若涉及对公开转让说明书的修改,请以楷体加粗说明。

经签字或签章的电子版材料与书面材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提交电子版材料之前请审慎、严肃地检查报送材料,避免全套材料的错误、疏漏、不实。

2020 年 11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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