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14
证券代码:871460 证券简称:磐石新能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江苏中南磐石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江苏中南磐石新能源 第一条 为维护江苏中南磐石新能源
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 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 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 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 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非公(以下简称“《章程必备条款》”)和 办法》”)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治
理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相
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是南通中南工业投资有 第二条 公司是由江苏磐石新能源开
限责任公司、邱泽勇共 2 名发起人将其 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磐石新能有
共同投资的江苏磐石新能源开发有限 限”)依法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公司(以下简称“磐石新能有限”)依 司;公司设立方式,发起设立;磐石新法整体变更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公司 能有限原有的权利义务均由公司承继。设立方式,发起设立;在南通市工商行
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磐
石新能有限原有的权利义务均由公司
承继。
第十四条 公司经批准后发行的股票在 第十四条 公司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 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登记存管。
登记存管。
第二十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 第二十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
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 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 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
加注册资本: 加注册资本:
(一)向现有股东配售股份; (一)经依法核准后公开发行的股
(二)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份;
(三)非公开发行股份; (二)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非公开发行股份;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国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家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方式。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国
家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方式。
第二十二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 第二十二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 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 司合并;
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
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 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
购其股份。 购其股份;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收购本公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
司的股份。 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公司为维护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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