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9-13
公告编号:2018-050
证券代码:871460 证券简称:磐石新能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江苏磐石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合同概况
(一)基本情况
近日,江苏磐石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磐石新能”)与中核(西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西藏公司”)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协议双方将在发挥各自优势,在光伏、风电、地热、水电、供热等电站及公共事业项目进行广泛和深度合作,本协议为双方合作的框架性文件,协议中所涉及具体业务按照一事一议原则,另行签订合同予以明确。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协议为公司日常经营合同,不涉及关联交易情形,无需提
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批。
(三)合同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无需其他审批手续。
二、合同相对方的情况
(一)合同相对方基本情况
合同相对方:中核(西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注册地为西藏
公告编号:2018-050
自治区拉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扎西路,主要办公地点为西藏自治
区拉萨市金珠中路,法定代表人为张勇,注册资本为2500万人民
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40091MA6T265L56,主营业务为清洁
能源项目开发、管理和运营;电力销售及输配电项目的开发和运
营;城市集中供热;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等,主要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为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其他股东为西藏自治区国
有资产经营公司、核工业北京地质研究院。
(二)应说明的情况
中核西藏公司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
联关系。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
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关系。中核西藏公司最近三个
会计年度与公司尚未发生过业务往来。
三、合同主要内容
(一)合作方式
双方同意发挥各自优势,在光伏、风电、地热、水电、供热等
电站及公共事业项目进行广泛和深度合作。中核西藏公司在满足投
资条件的情况下,通过市场化运作模式,优先由磐石新能提供项目
投资开发、运营维护管理、技术支持、EPC等服务。
(二)合作机制
为更好地落实双方的合作协议,双方同意加强交流与沟通,建
立高层沟通交流机制,通过不定期互访、召开专题会议等形式加强
沟通,有效推进合作。双方指定对口联系部门和项目责任人,负责
公告编号:2018-050
协调相关合作事宜。
四、合同对挂牌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的签署对公司未来的财务情况产生积极影响,通过与
优质客户在区域市场形成战略合作,有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的市
场影响力,扩大公司市场份额,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上述协议的签订为公司日常经营行为,不涉及关联交易,对
公司独立性无重大不利影响。
五、合同履行风险提示
本协议为双方合作的框架性文件,协议中所涉及具体业务按
照一事一议原则,另行签署合同予以明确,本协议有效期暂定两
年,合作期满后,双方根据合作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公司将积极
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合同内容的实施执行,但上述协议履行过程中
可能遇到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协议无法履行
完毕或终止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六、备查文件目录
双方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
江苏磐石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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