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1-15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江苏汇博机器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期辅导工作备案报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辅导机构”)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江苏汇博机器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上市辅导协议》(以下简称“辅导协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汇博机器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辅导计划及实施方案》(以下简称“辅导计划”)等有关计划,对江苏汇博机器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博股份”、“发行人”或“公司”)进行了辅导。现根据贵局要求报送第六期辅导工作备案报告,将本期辅导内容及进展情况向贵局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所做的主要辅导工作
(一)辅导经过描述
国泰君安于 2020 年 7 月 2 日向江苏证监局报送了汇博股份上市
辅导备案登记材料,于 2020 年 9 月 30 日报送了第一期辅导工作备案
报告,于 2020 年 12 月 28 日报送了第二期辅导工作备案报告,于 2021
年 3 月 26 日报送了第三期辅导工作备案报告,于 2021 年 6 月 25 日
报送了第四期辅导工作备案报告,2021 年 9 月 30 日报送了第五期辅
导工作备案报告。本期辅导期间自第五期辅导工作备案报告签署日至本期辅导工作备案报告签署日。在辅导过程中,国泰君安会同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广发律师”)和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会计师”),继续对汇博股份进行了详尽的尽职调查,同时通过组织培训、专题备忘录、中介机构协调会、现场面谈等辅导方式对汇博股份进行了上市辅导,并对前期提出的整改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
(二)辅导机构及辅导工作小组的组成及辅导人员情况
本次辅导进展报告提交前,国泰君安负责汇博股份上市辅导的工作小组由张翼(组长)、李懿、钱健、陈启航、周宗东、杨可意、吴曙光、王也组成。
本辅导期间,新增殷敖、汪伟勃、陈传霁、邓博韬为辅导工作小组成员。
本次辅导人员变更后,辅导工作小组由张翼(组长)、李懿、钱
健、陈启航、周宗东、杨可意、吴曙光、王也、殷敖、汪伟勃、陈传霁、邓博韬组成。上述辅导人员均已取得证券执业证书,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辅导资格,均未同时担任四家以上企业的辅导工作。
除国泰君安以外,参与本期辅导工作的其他中介机构包括广发律师和公证天业会计师。
(三)接受辅导的人员
发行人接受辅导人员包括公司的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 5%(含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其法定代表人),其名单如下:
序号 接受辅导人员姓名 接受辅导人员职务
1 成锐 董事长
2 王振华 董事、总经理
3 秦磊 董事、副总经理
4 王玲 董事、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授权
代表
5 李荣昌 董事
6 侯世杰 董事
7 王垚浩 独立董事
8 范立成 独立董事
9 权小锋 独立董事
10 徐红艳 监事会主席
11 韩迅 监事
12 杨志龙 监事
13 禹鑫燚 副总经理
14 崔晓辉 副总经理
15 李洪波 副总经理
16 舒云 副总经理
17 张微微 副总经理
序号 接受辅导人员姓名 接受辅导人员职务
18 陶睿 财务负责人
19 李云杰 董事会秘书
20 薛加玉 实际控制人、上海德汇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21 邵婧 中科波司登纳米服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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