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1-24
证券代码:871465 证券简称:丰众建科 主办券商:方正承销保荐
浙江丰众建筑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浙江丰众建筑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战略规划及经营发展需要,拟将公司持有的子公司安徽鑫力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力新材”)股份 17,892,000 股(占鑫力新材总股本的 99.40%)通过特定事项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信宜市信恒国有资产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1.20 元/股,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 21,470,400.00 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鑫力新材股权。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三十以上。”
《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条“计算本办法第二条规
(一)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成交金额为准;出售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该股权的账面价值为准”。
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 204,487,735.31
元,期末净资产额为 96,693,809.98 元。
截止 2024 年 11 月 30 日,鑫力新材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 18,511,557.35 元,
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9.05%;资产净额 18,085,744.70 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8.70%,未达到以上重大资产重组的标准。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出售。故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 年 1 月 2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出售子公司安徽鑫力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上述交易需交易对手方取得信宜市财政局批复。
(六)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七)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信宜市信恒国有资产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信宜市新尚路 2 号
注册地址:广东省信宜市新尚路 2 号
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
主营业务:资产管理
法定代表人:何居森
控股股东:信宜市财政局
实际控制人:信宜市财政局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安徽鑫力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股权类资产 □其他
3、交易标的所在地: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
4、交易标的其他情况
安徽鑫力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5 年 4 月 14 日,注册资本为人
民币 1,800.00 万元,实缴资本人民币 1,800.00 万元,公司持有鑫力新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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