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2-10
公告编号:2025-005
证券代码:871465 证券简称:丰众建科 主办券商:方正承销保荐
浙江丰众建筑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2 月 10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黄存林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8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4,071,18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1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4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公告编号:2025-005
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出售子公司安徽鑫力新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因战略规划及经营发展需要,拟将公司持有的子公司安徽鑫力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力新材”) 股份 17,892,000 股(占鑫力新材总股本的 99.40%)通过特定事项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信宜市信恒国有资产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转让价格为 1.20 元/股,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 21,470,400.00元,并同意签署《股份转让协议》。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鑫力新
材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1 月 24 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
(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出售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34,071,186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宜,无需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目录
《浙江丰众建筑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浙江丰众建筑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2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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