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1-25
沈阳三科核电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修订稿)
挂牌公司名称: 沈阳三科核电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挂牌地点: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股票简称: 三科核电
股票代码: 871466
收购人: 胡小军
住所: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七号路7甲3-1号
收购人一致行动人:杨贺、王平久、梁猛、沈阳云泽金舟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收购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依据《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和要约收购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依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众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公众公司拥有权益。
三、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依法履行本次收购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收购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资料进行的。除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它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收购人承诺为本次收购所提供的有关信息和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保证为本次收购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六、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七、本次收购尚需经过全国股转公司审核后出具同意定向发行的函,方可实施完成。本次收购能否取得定向发行的同意函,以及取得定向发行的同意函的时间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目 录
收购人声明 ...... 2
释 义 ...... 5
第一节 收购人介绍 ...... 7
一、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情况......7
二、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最近 2 年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重大民事
诉讼和仲裁情况......10
三、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主体资格情况......10
四、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与公众公司的关联关系......11
第二节 本次收购决定及目的 ...... 13
一、本次收购的目的......13
二、本次收购的授权和批准情况......13
三、本次收购尚需履行的法律程序......14
四、本次收购是否触发要约收购......14
第三节 收购方式 ...... 15
一、收购方式......15
二、本次收购前后公众公司权益变动的情况......15
三、本次收购标的的权利限制......16
四、本次收购相关协议主要内容......17
五、本次收购的过渡期安排......22
第四节 资金来源 ...... 23
一、资金总额......23
二、资金来源与支付方式......23
第五节 后续计划 ...... 24
一、对公众公司主要业务的调整计划......24
二、对公众公司管理层的调整计划......24
三、对公众公司组织机构的调整计划......24
四、对公众公司章程进行修改的计划......24
五、对公众公司资产进行处置的计划......24
六、对公众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的计划......25
第六节 对公众公司的影响分析 ...... 26
一、对公众公司的影响和风险......26
二、同业竞争情况及避免同业竞争的措施......26
三、关联交易情况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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