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4-19
公告编号:2019-008
证券代码:871467 证券简称:上海中期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上海中期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
2019年1月1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变更后,公司将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及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财政部2017年分别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全国股转公司2018年12月25日发布《关于做好挂牌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挂牌公司应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公告编号:2019-008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9年4月1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一届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该议案尚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无法追溯调整的/不采用追溯调整的
根据衔接规定,公司应当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列报金融工具相关信息,企业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本准则要求不一致的不需要追溯调整,仅需于2019年年初对公司持有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重新分类和计量,并对留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年初数进行相应调整,上述会计政策变更预计对公司2019年及未来的财务报表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公告编号:2019-008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上海中期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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