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10-11
上海中期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辅导机构”)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上海中期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1、辅导机构参与辅导人员情况
中信证券指派的辅导工作小组成员为周宇、程越、艾华、王风雷、毛能、朱曦东、何辉、徐立和张若凡。上述人员均未同时担任四家以上企业的辅导工作,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
2、辅导对象接受辅导人员情况
本辅导期内,接受辅导人员为上海中期的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持股 5%以上(含 5%)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辅导时间:2023 年 7 月 11 日至本报告出具之日期间。
辅导方式:辅导工作的主要方式包括:组织自学、集中授课与专题研讨、个别答疑、中介机构协调会、问题诊断与整改等。
1、组织自学
为使辅导工作能够与接受辅导人员的日常工作紧密结合,同时又不影响其正常工作,中信证券将编制相应的辅导教程,最大程度地组织接受辅导人员利用空闲时间进行自学。
2、集中授课与专题研讨
中信证券将制定集中授课计划,组织接受辅导人员进行集中学习,并就有关重点、难点问题以及接受辅导人员在自学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专题研讨。
3、个别答疑
中信证券及其他中介机构将与上海中期的工作人员不断进行沟通,针对不同接受辅导人员发现或遇到的具体问题采取个别答疑的形式及时协助解决。
4、中介机构协调会
辅导过程中,中信证券将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相关各方召开协调会,讨论解决辅导过程中发现的各种具体问题。
5、问题诊断与整改
中信证券及其他中介机构在辅导过程中从各自的专业角度对上海中期存在的不规范问题形成书面意见及整改建议,提交上海中期辅导工作领导小组,并就有关问题向上海中期辅导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专业咨询意见、确定整改方案,协助并督促上海中期在一定时间内落实整改方案,并通过现场指导、电话等方式持续督促公司的整改进程。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辅导工作围绕中介机构协调会、集中授课、组织辅导对象自学、讨论等多种方式的学习、交流开展,辅导工作重点主要包括:
1、持续完善各项公司治理相关制度
协助上海中期持续完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各专业委员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及信息披露制度等。
2、持续关注公司经营情况
本辅导期内,中信证券持续关注期货行业及公司自身的业务经营发展情况,协助公司基于其优势和特点制定有利于公司健康发展的目标和规划,明确主营业务和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业务稳定健康发展。
3、建立现代公司治理结构
中信证券持续督促上海中期按照有关规定初步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公司治理结构,督促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规范运行,促进辅导对象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中信证券负责辅导工作的总体协调;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主要负责法律法规培训、历史沿革尽职调查等辅导工作;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主要负责财务、会计、内控等方面的辅导工作。辅导期内,各证券服务机构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勤勉尽责,良好地完成了各项辅导工作。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1、公司治理问题及规范情况
公司新一届法人治理结构正在进行换届工作,目前股东推荐董事及监事人选已确定,独立董事拟维持不变,尚待确定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辅导小组将持续关注换届进展,督促公司完成换届工作。
2、首席风险官聘任情况
上一辅导期内,首席风险官已到退休年龄,目前公司已经确定新的人选,正在履行新任首席风险官的董事会聘任程序,辅导小组将持续关注首席风险官的聘任进展,同时督促公司做好高级管理层的换届工作,确保后续平稳交接。
3、内部控制体系情况
辅导机构发现,公司目前已建立了较为成熟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但于执行过程中仍存在完善和提高的空间。针对公司的实际情况,从健全公司内控制度的角度出发,辅导机构建议公司持续完善财务、业务相关的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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