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4-27
公告编号:2023-032
证券代码:871472 证券简称:ST 莱亚光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广东莱亚智能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更正概述
广东莱亚智能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有限责任公司《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股转系 统公告 [2021]1007 号)的规定以及同行业上市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及会计处理, 对公司 2021 年度的已披露财务数据进行梳理,并对其中的重要前期会计差错 进行追溯调整,对相关财务信息进行更正,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次更正事项主要涉及 2021 年度的财务报表及报表附注。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确认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确认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3-032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 责任公司《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股转系统公 告 [2021]1007 号)的相关规定,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实际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对本次 会计差错进行更正。
四、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赣州联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编制的《关于广东莱亚智 能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莱亚光 电前期会计差错的更正情况。
针对公司本次差错更正出具了《关于广东莱亚智能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前期 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赣联会师专审字[2023]23013 号),详见
公司已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
台(http://www.neeq.com.cn/)发布的公告。
五、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 公司《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股转系统公告 [2021]1007 号)的相关规定,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实际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对本次会计差 错进行更正。
六、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股转系统公告[2021]1007 号)的相关规定, 对上述事项按照追溯法进行更正,具体调整项目、调整金额、调整比例等详见 下表。
公司 2021 年度发生的前期重大差错更正事项说明如下:
前期会计差错对比较期间财务报表主要数据的影响如下:
公告编号:2023-032
单位: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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