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4-28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莱亚智能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证券”或“主办券商”)作为广东莱亚智能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 莱亚光”或“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其他 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是
2 其他 2022 年度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 是
告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ST莱亚光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营业收入分别为27,410,762.99元、13,019,921.55 元、7,897,528.23 元,营业收入持续下滑;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316,810.71 元、-974,938.32 元、-6,406,133.34 元,持续亏损;截止 2022 年末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7,136,799.50 元,已资不抵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被赣州联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具体为:
“二、形成保留审计意见的基础
1、截止审计报告日,我们未能获取与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银行询证函回函,该银行涉及借款期末余额 64.747 万元。我们无法就上述银行账户借款余额是否存在资金受限、融资、担保等事项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也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这些金额进行调整以及对相关事项在附注中进行补充披露。
2、应收账款
如莱亚光电 2022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第六条部分第 2 点列示,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莱亚光电账面应收账款金额为 720.56 元,占该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流动资产总额的 46%。由于莱亚公司未能提供应收账款相关的完整函证信息,致我们无法达到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231 号-针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采取的应对措施》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01 号--审计证据》的规定使用函证程序,以获取相关、可靠的审计证据。我们也无法实施替代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3、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务报表附注第二部分第 2 点所述,本期净利润亏损 648.35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 640.61 万元,
已连续 4 年亏损,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累计亏损金额 1930.61 万元,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为-713.68 万元,已出现资不抵债情况。这些事情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莱亚光电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不确定性。虽然莱亚光电已在财务报表附注中充分披露了拟采取的改善措施,但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判断莱亚光电的持续经营能力。”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可能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截至 2022 年末,ST 莱亚光每股净资产为负数,资产负债率较高,公司资金
紧张,盈利能力较弱,如公司后续盈利能力不能改善,可能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 主办券商提示
公司目前资金紧张,主办券商已提醒公司如进行股票定向发行等股权融资事项,须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规则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并报监管机构审核。主办券商已履行对公司的持续督导义务,
督促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将持续关注公司未来的公司治理及经营情况。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请投资者充分关注上述事项及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慎重做出投资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无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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