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3-01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联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辅导工作进展报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制定并向贵局备案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联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辅导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的安排,国金证券结合杭州联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川生物”、“发行人”或“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其进行了辅导,辅导工作取得了预期的效果。
现将第二期辅导工作报告如下:
一、辅导时间
国金证券与联川生物于 2020 年 8 月 31 日签订了辅导协议,并于 2020 年 9
月 2 日向贵局报送了辅导备案登记材料,贵局于 2020 年 9 月 17 日在网站上对联
川生物辅导备案文件进行了公示。联川生物的第一期辅导工作时间为 2020 年 9
月至 2020 年 11 月,第二期辅导工作时间为 2020 年 12 月至本报告出具日结束。
二、辅导工作小组的组成及变动情况
根据国金证券与联川生物签订的辅导协议及制定的辅导计划,国金证券派出曹玉江、余波、樊石磊、吴秋平、刘晓华共五名辅导人员组成辅导小组对公司进行辅导,曹玉江担任辅导工作小组组长,并具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工作项目负责人的经验,辅导人员均已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为证券从业人员,具备法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有较强的敬业精神,且均未同时担任四家以上拟上市公司的辅导工作,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要求,具备辅导资格。本阶段辅导期内,辅导人员未发生变动。
参与辅导的其他中介机构包括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三、接受辅导的人员
在辅导过程中,接受辅导的人员包括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 5%以上(含 5%)股份的股东或股东法定代表人。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郎秋蕾 董事长、总经理、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杭州联川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之执行事务合伙人
周小川 副董事长、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凌潇诚 董事、杭州利海互联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
表
董事、浙江华睿胡庆余堂健康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华睿
吴玉鼎 嘉银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诸暨富华产业转型升级基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之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谈迎春 董事
陈志锋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金宇峰 董事
尤其敏 独立董事
李旭强 独立董事
厉国威 独立董事
方刚 独立董事
方超 监事会主席
李璐璐 监事
张瑛 监事、诸暨如山汇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诸暨如山汇安创业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罗莉丽 财务负责人
四、辅导计划的执行情况
本次辅导期间,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辅导人员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通过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集中授课、组织辅导对象自学、讨论等多种方式展开辅导工作。辅导对象对辅导计划的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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