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13
深圳市一正保险公估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十月修订
目录
目录 ...... 2
第一章总则 ...... 3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 4
第三章股份 ...... 4
第一节股份发行 ...... 4
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 ...... 5
第三节股份转让 ...... 6
第四章股东和股东会 ...... 7
第一节股东 ...... 7
第二节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10
第三节股东会的召集 ...... 12
第四节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13
第五节股东会的召开 ...... 14
第六节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17
第五章董事会 ...... 21
第一节董事 ...... 21
第二节董事会 ...... 23
第六章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28
第七章监事会 ...... 30
第一节监事 ...... 30
第二节监事会 ...... 31
第八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33
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 ...... 33
第二节内部审计 ...... 34
第三节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 34
第九章通知 ...... 34
第十章 信息披露 ...... 35
第十一章投资者关系管理 ...... 35
第十二章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 36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36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37
第十三章修改章程 ...... 39
第十四章附 则 ...... 39
深圳市一正保险公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
司成立于 2004 年 12 月 16 日,2015 年 11 月由深圳市一正保险公估有限公司整
体变更的方式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1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深圳市一正保险公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丰社区梅村路 4 号运发汽修大
楼 4 层 409。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650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董事长为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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