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5-16
江苏伊维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15日
2.会议召开地点:江苏伊维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王晓强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3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300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长王晓强代表董事会对公司2018年度运营及治理情况做具体报告,并对2019年度工作安排进行规划。
同意股数1,300万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二)审议通过《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监事会主席魏向荣女士代表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度的运营及治理情况做具体报告,并对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安排进行规划。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300万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同意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300万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四)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将提名贾忠玮先生为公司新任董事。贾忠玮先生,320311196306191215,1963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7年7月毕业于南京航空学院机械工程系,大学本科,学士学位。1987年9月至1992年5月就职于徐州航空压铸厂,任制模车间工艺员;1992年6月至1998年7月就职徐州电器材料总厂,任总工程师;1998年8月至2001年1月就职于温州无线电五厂,任总工程师;2001年2月至2007年9月就职于徐州金正公司,任设计工程师;2007年10月至今就职于江苏伊维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设计工程师,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300万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五)审议通过《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19年度财务预算方案》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2018年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编制了2018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根据2019年生产经营计划预测,编制了2019年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300万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六)审议通过《《2018年年度报告》和《2018年年报摘要》》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制定信息披露平台公告的《2018年年度报告》和《2018年年报摘要》。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300万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七)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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