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871478 证券简称:巨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9
宁夏巨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成立于 1987 年 12
月 1 日,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 59 号盐
业大厦 7 层,首席合伙人为王晖。2024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为 45 人,2024 年度末
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254 人,2024 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
计师人数为 139 人,2024 年收入总额(经审计):30,165 万元,2024 年审计业
务收入(经审计):21,688 万元,2024 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9,238 万元,
2024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51 家,2024 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为 7,145.12
万元,2024 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37 家。
2、聘任会计师履行的程序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聘任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4 年年度审计机构。负
责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对和信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2、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审前沟通,对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问题、重要时间节点、年报审计要点、人员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3、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初审后沟通,对
2024 年度审计基本情况、审定后基本数据、初步确定的关键审计事项、总体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4、2025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中,能够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宁夏巨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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