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0
证券代码:871478 证券简称:巨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5-080
宁夏巨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7 月 8 日审议并通
过:
选举孙文靖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5 年 7 月 8 日起生效。该人
员持有公司股份 13,448,279 股,占公司股本的 17.5843%,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李志博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5 年 7 月 8 日起生效。该人
员持有公司股份 1,878,744 股,占公司股本的 2.4565%,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宋明安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5 年 7 月 8 日起生效。该
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878,744 股,占公司股本的 2.4565%,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孙士家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5 年 7 月 8 日起生效。
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527,774 股,占公司股本的 0.6901%,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党桂玲女士为公司分管人力资源的副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5 年 7 月
8 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174,215 股,占公司股本的 1.5353%,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孙洁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5 年 7 月 8 日起生效。该人
员持有公司股份 4,696,857 股,占公司股本的 6.1414%,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李家林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5 年 7 月 8 日起生效。该
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438,152 股,占公司股本的 0.5729%,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马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5 年 7 月 8 日起生效。该人
员持有公司股份 199,16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2604%,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麻辉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5 年 7 月 8 日
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174,215 股,占公司股本的 1.5353%,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陈睿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5 年 7 月 8 日起生效。该人
员持有公司股份 199,16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2604%,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史秀林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5 年 7 月 8 日起生效。该
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99,16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2604%,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二、合规性说明及影响
(一)换届的合规性说明
本次董事会换届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新任财务负责人具有会计专业知识背景并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本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本次换届未导致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未导致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则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导致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二)换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选举董事长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为任期届满的正常换届,符合《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治理要求,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工程师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人力资源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经审议,未发现拟聘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等情况,亦未发现其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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