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4-26
公告编号:2019-006
证券代码:871479 证券简称:隆亿股份 主办券商:金元证券
盘锦辽河油田隆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说明。本次会议召开不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21日上午9:00。
预计会期0.5天。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公告编号:2019-006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5月16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本公司聘请的辽宁浩澜律师事务所沈长春、曹雪律师。
(七)会议地点
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振兴36号盘锦辽河油田隆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公司董事会将2018年度工作情况予以汇报。
(二)审议《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公司监事会将2018年度工作情况予以汇报。
(三)审议《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议案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试行)》等有关要求,公司拟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四)审议《2018年年度审计报告》议案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法规和准则要求,对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19]第011089号)。
公告编号:2019-006
(五)审议《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公司根据2018年预订的经营目标和经营计划及实际经营情况编制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六)审议《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公司结合2019年公司发展战略、市场和业务拓展计划,编制了《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七)审议《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议案
2018年度公司利润不分配、不转增。
(八)审议《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议案
公司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九)审议《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议案
该议案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隆亿股份: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7)。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
2、由代理人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代理人身份证;出席会
议的股东应将上述所需材料于登记截止前通过专人、邮寄或传真(原件最晚
于股东大会召开前送达)方式送达本公司。
公告编号:2019-006
(二)登记时间:2019年5月21日上午8:……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