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02-24 17:09:01 股吧网页版
聚合电力: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2-24


证券代码:871484 证券简称:聚合电力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聚合电力工程设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2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
请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根据本次会议决议召 集召开股东大会。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聚合电力工程设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发票,现场投标的方式。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3 月 16 日 10:00: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包含优先股股东,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1484 聚合电力 2023 年 3 月 13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拟聘请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七) 会议地点

公司 326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该报告内容披露于登载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
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03)及《聚合电力工程设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04)。
(二)审议《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四)审议《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2023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六)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内容披露于登载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七)审议《关于承揽公司关联方<协合平达阿拉善盟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 15MW 分散式风电 EPC 项目>的议案》

该议案内容披露于登载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北京新能聚力投资有限公司、天津联创英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普通合伙)。
上述议案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议案序号为(六);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议案序号为(七);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以信函、传真及上门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

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 登记时间:2022 年 3 月 15 日(上午 9:00-11:30……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