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10
证券代码:871486 证券简称:陇萃堂 主办券商:华龙证券
甘肃陇萃堂营养保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处置权限
管理办法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修订公司<重大事项处置权限管理办法>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甘肃陇萃堂营养保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处置权限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甘肃陇萃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重大事项的处置 权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经营、管理行为的效率和民主,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甘肃陇萃堂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根据公司章程赋予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对
重大事项进行处置的权限,并规定了相关的处置程序,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重大事项是指发生可能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较大影响导致公司商业价值发生变化的重大事件,包括但不限于: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三)提供担保(包括保证、抵押、质押、定金和留置);
(四)提供财务资助;
(五)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六) 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七)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八)债权或者债务重组;
(九)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十)签订商务合同;
(十一)放弃权利;
(十二)关联交易。
第二章 重大事项的处置权限
第一节 总经理的处置权限
第四条 下列事项由总经理基于忠诚、尽责、审慎的原则自主决策:
(一)重大事件单笔金额或一年内累计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2%以内的事项;
(二)重大事件单笔金额或一年内累计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以内的事项;
(三)在公司资产负债率不超过 60%的限度内,银行借款单笔金额不超过500 万元的事项;
(四)董事会在其权限范围内授权的对外担保事项。
第二节 董事长的处置权限
第五条 下列事项由董事长基于忠诚、尽责、审慎的原则自主决策:
(一)重大事件单笔金额或一年内累计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2%,且不超过 10%的事项;
(二)重大事件单笔金额或一年内累计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且不超过 10%或 500 万的事项(以孰高为准);
(三)在公司资产负债率不超过 60%的限度内,银行借款单笔金额不超过1000 万元的事项;
(四)董事会在其权限范围内授权的对外担保事项。
第三节 董事会的处置权限
第六条 下列事项(除提供担保外)须经董事会决议:
(一)重大事件单笔金额或一年内累计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且不足 30%的事项;
(二)重大事件单笔金额或一年内累计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且不足 50%或 3000 万的事项(以孰高为准);
(三)在公司资产负债率不超过 60%的限度内,每年新增银行借款(抵押
借款)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的事项;
第七条 为资产负债率低于 6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且符合以下条件的,须经董事会决议:
(一)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不足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的担保;
(二)按照担保金额连续 12 个月累计计算原则,公司对外担保总不足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的担保;
(三)公司对外担保单笔总不足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的担保;
第八条 下列事项由董事会决定:
(一)公司各机构的设置与调整。
(二)公司控股子公司机构设置、人事安排及其调整;
(三)公司控股子公司或参股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的委派、推荐或提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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