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0-30
公告编号:2024-057
证券代码:871487 证券简称:华辉环保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宁夏华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宁夏证监局关于对宁夏华辉环保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对吴江明、胡春海、郑胜鸿、
龚亮、黄江梅、冉旭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的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宁夏证监局关于对宁夏华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 令改正,对吴江明、胡春海、郑胜鸿、龚亮、黄江梅、冉旭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 监督管理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4 年 10 月 30 日
生效日期:2024 年 10 月 30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宁夏华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吴江明 董监高 时任董事长,现任董事
胡春海 董监高 现任董事长、董事
郑胜鸿 董监高 现任董事、总经理
龚亮 董监高 现任副总经理
公告编号:2024-057
黄江梅 董监高 现任财务总监
冉旭 董监高 现任董事会秘书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经查明,2023 年 1 月至 2024 年 8 月,宁夏华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华辉环保或公司)与其控股股东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科生物)及其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未及时披露,并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事项。时任董事长吴江明、董事长胡春海、总经理郑胜鸿、副总经理龚亮、财务负责人黄江梅、董事会秘书冉旭未勤勉尽责,负有主要责任。(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1 号,以下简称:《信披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十九条,以及《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12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信披办法》第四十五条、《管理办法》第七十二条,我局决定对华辉环保采取责令改正,对吴江明、胡春海、郑胜鸿、龚亮、黄江梅、冉旭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诚信档案。请你公司于收到本决定之日起 30 日内向我局报送整改报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事项不会对财务方面产生影响。
公告编号:2024-057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上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后高度重视,公司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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