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0-31
证券代码:871487 证券简称:华辉环保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宁夏华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收到《宁夏证监局关于对宁夏中科生
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
监督管理措施的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宁夏证监局关于对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督管理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4 年 10 月 30 日
生效日期:2024 年 10 月 29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控股股东
吴江明 控股股东董监高 现任董事
胡春海 控股股东董监高 现任董事长、董事
陈瑞 控股股东董监高 时任总经理
董春香 控股股东董监高 现任财务总监
张宝林 控股股东董监高 时任董事会秘书
林超 控股股东董监高 现任董事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经查,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科生物”或“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1、重大关联交易进展披露不及时且不完整
2022 年 6 月 16 日,公司公告称,与石嘴山市正兴成新材料技术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正兴成”)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受让正兴成持有的宁夏中科生物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新材”)10%股权,约定协议生效 60个工作日内,将股权转让款 1.06 亿元支付给正兴成。因正兴成部分合伙人为公司关联自然人,上述股权转让构成关联交易。该关联交易占公司 2021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11.61%,属于《证券法》(2019 年修订)第八十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的重大事件。
2023 年 11 月 7 日,公司与正兴成签署了《债务抵偿协议》,约定以中科新
材持有的 364 套公寓(总建筑面积 19,175.27 平方米)转让至正兴成,用于抵偿
公司欠付股权转让款。中科新材于 11 月 8 日至 2023 年 11 月 15 日,将 364 套公
寓(评估值 5,466.19 万元)过户至正兴成。公司上述关联交易重大进展及变化情
况迟至 11 月 27 日披露,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12 月 6 日,公司披露董事会决议公告称,终止 11 月 7 日与正兴成签订的《债
务抵偿协议》。同日公告交易所问询函称,公司与合伙企业协商一致,同意终止与正兴成签订的《债务抵偿协议》。公司在上述公告及对交易所问询函中未披露房产已过户事项,违反了《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时任董事长吴江明(任期 2022 年 9 月 21 日至 2024 年 2 月 19 日)、时任总
经理陈瑞(任期 2016 年 8 月 2 日至 2024 年 4 月 27 日)、时任董事会秘书张宝林
(任期 2020 年 11 月 2 日至 2024 年 4 月 27 日)、时任财务总监董春香(任期 2021
年 7 月 27 日至今)、公司董事兼中科新材董事林超(任期 2019 年 7 月 26 日至今)
作为宁科生物及中科新材的董事、高管,对上述事项负有主要责任,违反了《管
理办法》第四条、第五十一条的规定。
2、未及时披露重大担保逾期情况
2019 年 11 月 29 日,公司披露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宁
夏恒力生物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现“中科新材”)向农发行石嘴山分行的 2.5亿元借款提供担保。公司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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