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07
公告编号:2025-022
证券代码:871487 证券简称:华辉环保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宁夏华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收到《宁夏证监局关于对宁夏中科生物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督
管理措施的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宁夏证监局关于对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督管理措施的决定(宁证监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5]5 号)
收到日期:2025 年 4 月 3 日
生效日期:2025 年 4 月 3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宁夏监管局)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行政监管措施)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控股股东
黄海粟 控股股东董监高 时任董事长
吴江明 控股股东董监高 现任董事
胡春海 控股股东董监高 现任董事长
陈瑞 控股股东董监高 时任总经理
祝灿庭 控股股东董监高 现任董事、总经理
张宝林 控股股东董监高 时任董事会秘书
公告编号:2025-02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违法违规主体吴江明分别现任控股股东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科生物)董事,宁夏华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2023 年 1 月 11 日至 2024 年 2 月 19 日任公司董
事长。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黄海粟、吴江明、胡春海、陈瑞、祝灿庭、张宝林:
经查,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 宁科”或公司)存
在以下问题:2022 年 1 月 25 日,公司与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棠支行(以
下称南粤银行)签订《最高额质押合同》,以持有宁夏中科生物新材料有限公司
49%的股权做质押,为南粤银行与广东鸿俊投资有限公司之间在 2019 年 10 月 17
日至 2022 年 10 月 16 日期间不超过 48,690 万元的贷款提供担保,并在 2022 年 1
月 26 日完成了股权出质登记手续。公司就担保事项未履行审议决策程序、未及
时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在 2022 年年报中也未披露,迟至 2024 年 12 月 7 日
才以临时公告的形式补充披露,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以下称《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监会公告[2021]15 号)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胡春海、总经理祝灿庭、时任董事长黄海粟、时任董事长吴江明、时任总经理陈瑞、时任董事会秘书张宝林未勤勉尽责,违反《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上述违规事项负有主要责任。(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黄海粟、吴江明、胡春海、陈瑞、祝灿庭、张宝林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司及相关人员应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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