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7
公告编号:2026-011
证券代码:871487 证券简称:华辉环保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宁夏华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进展暨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宁夏恒德源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德源)与宁夏新日恒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力国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宁夏华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作为恒力国贸的担保人向恒德源提供担保。
因恒德源不同意《宁夏新日恒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中普通债权的
清偿方案,于 2025 年 12 月 29 日就(2024)宁 0205 民初 3491 号《民事调解书》
向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惠农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惠农区人民法院于同日依法立案执行,并出具了(2025)宁 0205 执 1743
号《执行裁定书》及《执行通知书》,裁定立即执行。2026 年 1 月 6 日,宁夏回
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惠农区人民法院执行完毕,执行金额 7,838,021 元及执行费66,590.11 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因履行担保合同责任引发关联方恒力国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恒力国贸占用金额为 7,838,021 元。
二、诉讼情况
就前述事项,公司依据与恒力国贸签署的《担保合同》,以及与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宁科生物”)、恒力国贸签署的《反担保协议书》,已向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惠农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恒力国贸、宁科生物共同偿付公司因履行担保责任所支付的款项,合计 7,904,611.11 元。
近日,公司收到石嘴山市惠农区人民法院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案号:(2026)宁 0205 民初 806 号],相关案件已由该院正式立案受理,且本案定于
公告编号:2026-011
2026 年 3 月 27 日上午开庭审理。
三、后续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相关内控制度的执行,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加强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各项制度和规定的学习,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相应的程序,严格执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各项规章制度,持续完善公司的治理机制。
特此公告。
宁夏华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 3 月 17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