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7-05
公告编号:2019-014
证券代码:871490 证券简称:美晶科技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浙江美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浙江美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及长期战略发展规划,同时降低运营成本,提高经营决策效率,经慎重考虑,公司拟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公司于2019年7月4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议案、《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异议股东的保护措施
为充分保护股东权益,公司实际控制人签署了《浙江美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关于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承诺函》:承诺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对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但未参加审议本次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所持股份进行回购,回购价格不低于异议股东取得该等股份时的初始成本价格,具体价格将以双方协商确定为准。具体承诺内容如下:
(一):回购对象
1、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公告编号:2019-014
2、未参加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参加股东大会对《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议案未投赞成票的股东。
3、不存在因股票回购事宜与公司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
4、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满足前述有所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二):回购价格
按照不低于该等异议股东取得公司股份时的成本价格进行协商回购,具体价格以双方协商确定为准。
(三):回购有效期限
自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披露之日起至本次终止挂牌申请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同意函止,为本次回购股份的有效期限。如异议股东未在上述期限内书面提出股份回购要求,则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有效期满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再承担上述回购义务。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袁新平
联系电话:0572-2262067
联系传真:0572-2067169
联系地址:湖州市吴兴区戴山路1888号吴兴区科技创业园8号标准厂房一楼会议室
四、特别提示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由于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公司董事会郑重提示各位投资者,若选择进行异议股东保护措施的,请尽快与公司联系有关股份转让事宜。
公告编号:2019-014
特此公告。
浙江美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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