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5-25
苏州合展设计营造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本章程经苏州合展设计营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5 月 22 日 2019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由沈晨冰等 3 名发起人,通过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方式发起设立;在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
第三条公司注册名称:苏州合展设计营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公司住所:苏州工业园区苏桐路 6 号
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2225.5 万元。
第六条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及章程规定的相关纠纷,应当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的,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但该争议应提交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第十条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
务总监(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 提供优质的人居环境与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
境,是我们的责任。
第十二条 公司经营范围是: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建筑工程、装饰装璜工程、暖通设备安装、水电安装、机电工程、水暖工程、幕墙工程、建筑智能工程、钢结构工程的设计、施工、管理及维护;除城市总体规划以外的城市规划的咨询,景观工程、绿化工程的设计、施工及维护;广场及功能性设施、景观小品、家具、艺术品的设计,体育场地设施工程、展览展示工程、雕塑工程、标识导视系统设计制作安装;项目建设投资咨询,工程项目评估、管理及相关专业技术服务,工程造价咨询,工程招标代理,工程监理(以上涉及资质的凭资质证经营);销售建筑材料、五金、暖通设备、机电设备;设计、制作:国内各类广告,代理自制广告业务;礼仪活动策划;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四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为人民币壹元。公司的股份采用记名股票方式,公司在中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是公司股票的登记存管机构。
第十五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22,255,000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22,255,000 股,公司未发行除普通股以外的其他种类股份。
第十六条 公司发起人以各自持有苏州合展设计营造有限公司的股权所对应的净资产作为出资,各发起人的名称、认购的股份、出资方式如下:
发起人姓名或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沈晨冰 1900.0 85.374
许可 100.0 4.493
苏州跃然方略企业管理咨询合
225.5 10.133
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 2225.5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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