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24
公告编号:2020-017
证券代码:871492 证券简称:博迈特 主办券商:长城证券
博迈特硼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19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1)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以及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和其他相关规定。
(2)公司执行财政部 2018 年 6 月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合
并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1 号)、《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1)财政部 2017 年 3 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
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 [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 号);2017 年 5 月发布
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
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公司存在重要影响的变化主要包括:
a.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公司应根据所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三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b.新金融工具准则以“预期信用损失”替代原金融工具准则中的“已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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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失”模型,该模型适用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含应收款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合同资产、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
(2)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
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文件和 2019 年 9 月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合
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修订,并变更了相关财务报表列报。
本次报表格式会计政策变更,除上述准则涉及项目变更外,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拆分为“应收账款”与“应收票据”列示,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拆分为“应付账款”与“应付票据”列示。
(3)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财会[2019]8 号),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10 日起执行该准则,并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 产交换进行调整,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
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
本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报表无影响。
(4)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财》会
[2019]9 号),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17 日起执行该准则,并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执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进行调整,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
不进行追溯调整。
本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报表无影响。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政策。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在 2020 年 4 月 24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公司在 2020 年 4 月 24 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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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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