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9-15
公告编号:2023-019
证券代码:871495 证券简称:光华消防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上海光华永盛消防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提出复核申请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上海光华永盛消防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8 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终止上海光华永盛消防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股转发[2023]194 号)。因未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决定终止
公司股票挂牌。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
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收到公司股票被终止挂牌的决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公司对终止挂牌决定存在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终止挂牌决定或者全国股转公司公告发布之日(以在先者为准)起 5 个交易日内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复核申请。根据《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作出终止挂牌决定后,公司未提出复核申请的,公司股票自申请复核期限届满后的第六个交易日起复牌,并于第十六个交易日终止挂牌。
公司未在复核申请期限届满前提交复核申请。
根据《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如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
复核申请且不存在影响股票恢复交易的情形,公司股票将自 2023 年 9 月 25 日起
复牌,并于 2023 年 10 月 17 日终止股票挂牌。恢复交易期间,公司股票将进行
特殊标识,证券简称变更为“摘牌光防”。
公告编号:2023-019
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后,公司股票的登记、转让、管理等事宜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股转公司相关业务规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确保公司终止挂牌事项稳定、有序进行。
挂牌公司及主办券商的联系方式如下:
公司联系人:高女士
联系电话:021-577820774
邮箱:275018531@qq.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松江区小昆山镇镇中心路 399 弄 18 号
主办券商联系人:张戈
联系电话:010-68573137
邮箱:776960942@qq.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 5 号中商大厦四层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上海光华永盛消防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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