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18
证券代码:871504 证券简称:基胜能源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上海基胜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4 月 16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4 月 3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朱宁先生主持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会成员、董事会秘书及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董事长代表董事会汇报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总经理代表管理层汇报 2023年经营工作情况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请董事会审议《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请董事会审议《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官网
(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06)、《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0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审字[2024]0011000214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挂牌公司合并报表归
属 于 母 公 司 的 未 分 配 利 润 为 5,142,778.47 元,母公司未 分配利润为
4,876,256.10 元。母公司资本公积为 10,905,478.24 元(其中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为 0 元,其他资本公积为 10,905,478.24 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截至审议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为 35,000,000 股,以应分配股数 35,000,000 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39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4,865,000 元。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股东依法承担。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2019 年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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