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公告编号:2026-017
证券代码:871507 证券简称:清科筑成 主办券商:大同证券
北京清科筑成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敏感期交易及致歉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第七十七条规定:挂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
(一) 公司年度报告公告前 15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日期的,自原
预约公告日前 15 日起算,直至公告日日终;
(二) 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5 日内;
(三) 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他证券品种交易价格、投资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
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四) 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认定的其他期间。
北京清科筑成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的预约披露
时间为 2026 年 3 月 26 日,后预约披露时间变更至 2026 年 4 月 10 日,公司董事
张庆成于 2026 年 3 月 12 日至 4 月 10 日期间通过集合竞价买入公司股票 96,225
股,交易加权平均价 1.7507 元/股,交易金额合计 168,466.00 元,交易前持股比例 0.6449%,交易后持股比例 1.1229 %。经公司核查确认,张庆成先生无交易股票盈利的动机和意图,张庆成先生表示本次股票交易行为系疏忽所致,并非故意违反相关规定。在收到公司通知后,张庆成先生已认识到此次敏感期交易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则,同时承诺将加强对《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遵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交易规则,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公司董事会诚挚地向广大投资者致歉,并将进一步加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相关法律法
公告编号:2026-017
规的学习,督促相关人员遵守规定,加强账户管理,规范操作,防止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北京清科筑成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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