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9-27
证券代码:871508 证券简称:华大天元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华大天元(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9 月 25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4 号 5 层 502-3 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9 月 16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刘建平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会成员、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华大天元(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基于公司经营发展计划,公司拟大力拓展南方电网高精度点云配套数据更 新服务项目及鸿蒙系统适配产品更新项目,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资金需求亦 有所增加,公司拟进行本次定向发行,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本次股票定向发 行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此次定向发行完成后,有利于公司优化 财务资金结构,增强公司综合实力。关于本次发行有关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公开披露的《华大天元(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 向发行说明书》(公告编号:2024-021)。
2.回避表决情况
董事刘建平、张志光、高磊为本次发行对象,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
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1.议案内容:
本次定向发行股票,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股份认购协议》,该协议自公 司与发行对象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并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且取 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的同意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的函后生效。
2.回避表决情况
董事刘建平、张志光、高磊为本次发行对象,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
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关于公司在册股东不享有本次定向发行优先认购权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章程》第十九条:“公司股票发行前的在册股东不享有股份优 先认购权。”
因此,公司在册股东不享有本次定向发行优先认购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规定。
2.回避表决情况
董事刘建平、张志光、高磊为本次发行对象,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
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本次定向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股份总数将相应发生变化,公 司拟根据本次定向发行的实际情况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现提请公司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待本次定向发行实施完毕后,根据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 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并在主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具体以政府主管部门核 准为准)。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定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公开披露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2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存在回避表决的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拟设立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规定,为规范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提高募集资金 的使用效率,切实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将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专项 账户仅作为募集资金存放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公司拟 与主办券商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签订《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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