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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2-24 17:33:40 股吧网页版
华大天元: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2-24


证券代码:871508 证券简称:华大天元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华大天元(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2 月 21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4 号 5 层 502-3 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2 月 15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建平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会成员、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 2025 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的需要,现结合公司 2024 年第三季
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出具《2024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2024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公告编号:2025- 00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存在回避表决的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本次定向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股份总数将相应发生变化,公 司拟根据本次定向发行的实际情况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现提请公司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待本次定向发行实施完毕后,根据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 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并在主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具体以政府主管部门核 准为准)。最终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定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公开披露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0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存在回避表决的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拟设立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募
集资金管理》等法律、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
关规定,为规范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切实保护投资者的权益,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专项账户仅作为募集资金 存放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公司拟与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进 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存在回避表决的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处理有关本次股票发行的一切相关事 宜,包括但不限于:

1.制定和实施公司本次定向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准备与本次股票发行相 关的文件、材料;

2.签署、批准与本次发行股票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协议及合同;

3.本次股票发行需向监管部门递交所有材料的准备、报审工作及向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办理新增股份登记工作;

4.聘请参与本次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行的中介机构 并决定其专业服务费用;

5.在本次股票发行完成后,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办理 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变更登记事宜;

6.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相关协议;

7.办理与本次股票发行有关的其他一切事项;

8.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或监管部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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