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7-05
证券代码:871509 证券简称:瞻驰科技 主办券商:渤海证券
常州瞻驰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权益变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挂牌公司名称:常州瞻驰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挂牌地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股票简称:瞻驰科技
股票代码:871509
信息披露义务人:李新华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上海市杨浦区政立路711弄33号602室
股份变动性质:增持、盘后协议转让
变动日期:2018年7月3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标准第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5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管理办法》、《准则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常州瞻驰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变动情况。
四、本次权益变动根据本报告书中所载明的内容进行。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8
第五节 协议的主要内容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1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及签署页..........................12
附表:权益变动报告书 ................................13
第一节 释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李新华
瞻驰光电 指 常州瞻驰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常州瞻驰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权益变动报
本报告书 指
告书
李新华于2018年7月3日通过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盘后协议转让方式增持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常州瞻驰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50,000
股的权益变动行为;李新华持股比例由
80.00%增持到85.00%。
本次转让日 指 2018年7月3日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基本情况
李新华先生,1979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学历。住所地为上海市杨浦区政立路711弄33号602室。2007年07月至2010年12月任上海晶生实业有限公司技术总监;2011年01月至2013年05月任上海瞻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3年05月至2016年11月任常州瞻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16年12月至今任常州瞻驰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李新华
股份名称 瞻驰科技
股份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权益变动前股份数量(股)4,000,000
权益变动前持股比例 80.00%
权益变动后股份数量(股)4,250,000
权益变动后持股比例 85.00%
本次权益变动前,李新华所持有的无
所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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