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7-27
公告编号:2018-023
证券代码:871509 证券简称:瞻驰科技 主办券商:渤海证券
常州瞻驰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限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股票限售总体情况
本次股票限售数量总额为375,000股。
二、本次股票限售的明细情况
股 是否为董事、监限售类别 截至7月持股本次限
东 控股股事、高级 25日持有比例售登记
姓 东或实管理人 股份数量(%) 股份数
名 际控制员任职 (股) 量(股)
人 情况
李 是 董事长、高级管4,250,00085.00%375,000
新 总经理 理人员
华 所持股
票限售
三、股票限售情况
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
公告编号:2018-023
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公司章程》第二十七条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其他股东自愿锁定其所持股份的,锁定期内不得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3、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李新华先生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总计买入500,000股,买入后持股数量变更为4,250,000股。公司于2018年7月25日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股份限售登记结果报表》及《股份变更登记确认书》,根据该文件,李新华先生本次限售股份登记数量为375,000股。
四、本次股票限售后的股本情况
股份性质 数量(股)比例
无限售条件的股份 1,812,50036.25%
有限售条件的股1、高管股份 3,187,5006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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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 2、个人或基金 - -
3、其他法人 - -
4、其他 - -
有限售条件股份3,187,50063.75%
合计
总股本 5,000,000100.00%
五、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股份限售登记结果报表》、《股份变更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常州瞻驰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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