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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06-24 19:05:15 股吧网页版
大境生态:涉及诉讼公告(三)(补发)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6-24


证券代码:871510 证券简称:大境生态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烟台大境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0 年 4 月 1 日

诉讼受理日期:2020 年 3 月 26 日

受理法院的名称: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反诉情况:无
二、有关重大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和进展情况
(一)(原告/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烟台市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宋爱民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王翠凤、王淇平

其他信息:无
(二)(被告/被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烟台海升新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赵成花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无、无

其他信息:无

姓名或名称:烟台地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赵君才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无、无
其他信息:无
姓名或名称:烟台大境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赵家永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无、无
其他信息:无
姓名或名称:烟台好马机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逄振辉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无、无
其他信息:无
姓名或名称:山东海诚高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修元松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无、无
其他信息:无
姓名或名称:烟台海诚高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赵玉伟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无、无
其他信息:无
姓名或名称:赵君才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无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无、无
其他信息:无
姓名或名称:潘婷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无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无、无

其他信息:无
(三)纠纷起因及基本案情:
原告烟台市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烟台东圣电信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圣公司)、烟台海升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升公司)、烟台地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元公司)、烟台大境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境生态公司)、烟台好马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好马公司)、山东海诚高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海诚公司)、烟台海诚高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海诚公司)、大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境集团公司)、赵君才、潘婷因债权债务纠纷,原告进行追偿。
(四)诉讼的请求及依据:
原告诉讼请求:
1、依法判令被告东圣公司偿还原告代偿款 8940973.15 元及资金占用费
2396216.82 元(自 2016 年 12 月 9 日按年利率 9.815%分笔分段暂计至 2019 年 8
月 20 日),并以 8940973.15 元为基数,自 2019 年 8 月 21 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
止仍按上述标准计算资金占用费;

2、依法判令被告海升公司、地元公司、大境生态公司、好马公司、山东海诚公司、烟台海诚公司、大境集团公司、赵君才、潘婷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确认原告对登记在被告海升公司名下、坐落于栖霞经济开发区(中桥)的房产(面积合计 15017.14 平米)及项下土地使用权经拍卖或变卖后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4、诉讼费用由十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2015 年 8 月 25 日,原告与被告
东圣公司等签订《最高额债权合同》,约定原告为被告东圣公司等在 2015 年 8
月 25 日至 2023 年 8 月 25 日期间发生的债务在本金 40000000 元及利息、违约金、
赔偿金等的范围内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被告海升公司以坐落于栖霞经济开发区
(中桥)的房产及土地向原告提供抵押担保,被告海升公司、地元公司、大境生态公司、好马公司、山东海诚公司、烟台海诚公司、大境集团公司、赵君才、潘
婷向原告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2015 年 11 月 27 日,被告东圣公司自烟台农村
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芝罘区支行(以下简称农商银行芝罘区支行)处借款8950000 元,并由原告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取得借款后,被告东圣公司未依约还款,原告向农商银行芝罘区支行偿还了 8940973.15 元,但被告东圣公司至今未向原告偿付代偿款,被告海升公司、地元公司、大境生态公司、好马公司、山东海诚公司、烟台海诚公司、大境集团公司、赵君才、潘婷未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原告亦未就涉案抵押房产及土地实现抵押权。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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