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12-22
公告编号:2021-021
证券代码:871511 证券简称:双诚科技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无锡双诚炭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了进一步开拓公司业务,为公司未来发展获取更多支持,公司拟认购江苏宜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 万股股份,出资金额为 704 万元。本次股权认购完成后,双诚科技持有江苏宜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 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0.1%,具体交易情况以签订协议为准。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 132,729,967.95 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为 82,879,001.22 元。本次交易未达到重大资产重组的认定标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公告编号:2021-021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 2021 年 12 月 22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该议案表决董事 5 名,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根据《无锡双诚炭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批准权限未超出公司董事会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交易生效尚需要双方签订股权认购协议并在当地工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六)本次对外投资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本次对外投资后,公司持有江苏宜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1%的股份,持股比例较小,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七)投资对象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八)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金融资产的具体内容
本次投资主要是为了进一步开拓公司业务,提升公司整体的投资利得,为公司获取更多收益。投资完成后,该项资产将在公司财务报表中“其他权益工具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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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 科目列报,本次投资不涉及募集资金。
三、定价情况
本次交易定价是基于市场价值,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的结果,具体交易情况以后期签订协议为准。
四、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了进一步开拓公司业务,为公司未来发展获取更多支持,公司拟认购江苏宜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 万股股份,出资金额为 704 万元。本次股权认购完成后,双诚科技持有江苏宜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 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0.1%,具体交易情况以签订协议为准。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开拓公司业务,提升公司整体的投资利得,为公司获取更多收益,同时增加与银行之间的关系,达到互利互惠。
(二)本次对外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是公司计划中的战略布局投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盈利水平产生重要影响。本次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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